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海大学字〔2019〕14号)及《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30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2022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不超过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5%。
(二)评选办法及程序
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海大学字〔2019〕14号)及本单位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依托“学工在线”系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各班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之后1月1日之前将本班《2022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dyj824867931@163.com。符合条件且学院审核无误的学生需在1月3日之前网上登录“学工在线”系统(http://xgzx.ouc.edu.cn)提交申请。(注:网申填写时要严格按照附件1填写规范填写。)
荣誉称号评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大学生行为规范,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3)积极加强道德修养,品行端正;
(4)在学业学术、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有较好表现;
(5)积极参加体育运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6)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各单项测评结果均应为“合格”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综合测评及各单项测评结果均应为“合格”及以上)。
“优秀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综合测评两次排名班级前35%,各单项测评结果均应为“合格”及以上;原则上在校期间曾经获得过两次及以上校级荣誉称号。
(三)名额分配
1.基准名额计算方法:以教务处提供的2018年入学且目前仍在校学生名单为基准进行计算。
2.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不占用所在学院名额,但须经过个人申请、班级和学院统一逐级审核公示后报送。
二、 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2022年应届毕业研究生。
2.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5%。
(二)评选办法及程序
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30号)及本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组织评审。
优秀毕业研究生。用以表彰在读期间品学兼优的毕业研究生,主动面向艰苦行业、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者或对学校有特殊贡献者优先考虑,奖励人数为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5%。
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优秀毕业生申报具体要求:(1)应届毕业研究生;(2)品学兼优,有模范带头作用;(3)研究生在读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各班确定推荐名单后,请拟推荐人选填写《附件2. 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样表)》和《附件3:2022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于1月2日前将本班两个表格电子版报送至dyj824867931@163.com,纸质版申请表交给学院222办公室。
(三)名额分配
基准名额计算方法:根据2022届毕业研究生数进行计算。
三、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填报个人信息需确保真实规范。
2.如获得荣誉称号的学生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将对荣誉称号予以撤销。
附件下载.rar(内含附件1-附件5)
附件1: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规范
附件2: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样表)
附件3:2022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4: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5: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