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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陈国权教授做客中国海洋大学“人文讲坛”

发布者:曲雅倩 发布时间:2023-07-02 浏览次数:10

202371日下午,浙江大学求是特聘科研岗教授,公共管理学院、光华法学院双聘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名誉院长,陈国权教授做客中国海洋大学“人文讲坛”(国管“致远讲坛”),为师生带来了题为“广义政府论:基于功能性分权的国家制度分析”的精彩学术讲座。学院副院长王刚教授主持讲座。副院长吴宾教授、行政管理系主任王印红教授、公共事业管理系主任张一副教授,以及宋文红教授、李燕教授、陈霞副教授、王宇环副教授、于洋副教授、华峻翊副教授等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讲座开始前,王刚教授向参会师生介绍了陈国权教授的研究经历和学术成就,并对陈国权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讲座伊始,陈国权教授从“国家”的概念理解与界定入手,提出理解中国的“国家”(state)、理解国家的最高领导权,首先要理解党与国家的关系。围绕政党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分别介绍了西方与中国的理论观点,并由此提出中国特色的“国家”(state)概念:广义政府(广义政府=国家机构+国家性质党组织),并进一步对党组织的类型划分、广义政府的大小范围等进行了阐释,最后概括总结到公共管理主体是“广义政府”,是“党和政府”,是国家性质党组织+国务院及其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延伸思维来看,复合国家是更符合中国实际的真实“国家”(state),即政党形态国家和宪法形态国家构成的有机整体。

  

其次,陈国权教授介绍了功能性分权这一核心概念,包括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分的分析框架。任何政治组织都由决策权体系、执行权体系和监督权体系构成。三个权力体系不同的结构形态形成了不同的政治组织形态。整体系统来看,功能性分权理论是立足中国的现实政治制度,以中国广义政府为研究对象,以权力为分析单元,以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分为分析框架,阐释决策权体系、执行权体系、监督权体系以及它们三者之间关系的理论。功能性分权理论在本质上一种国家理论。

再次,基于概念介绍和分析框架,陈国权教授展开了“如何理解中国‘政府’”这一问题的总结概括性解答。从广义政府的“一体两性”、人民政府的双重角色与双重逻辑属性等不同维度层次的内容依次展开。同时,补充和穿插有关经济基础与国家制度逻辑的关系、地方政府法治悖论、地方政府治理逻辑等话题和理论的列举。

最后,参加讲座的师生与陈国权老师围绕“中央决策的连续性和地方政策不连贯性的矛盾、人民政府双重角色与双重逻辑的切换、功能性分权的分析框架的理解”等问题展开了讨论和交流。

学院副院长王刚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提到了理论基础的核心作用、研究领域的持续挖掘、立足实际的理论探究等学术研究应当秉持的方向和价值。

至此,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行政管理系高启栋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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