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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国海洋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迟凤姣 发布时间:2021-12-28 浏览次数:2236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海大学字〔201914号)及《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30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2022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不超过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5%

(二)评选办法及程序

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海大学字〔201914号)及本单位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依托学工在线系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各班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之后11日之前将本班《2022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dyj824867931@163.com符合条件且学院审核无误的学生需在13日之前网上登录学工在线系统(http://xgzx.ouc.edu.cn)提交申请。注:网申填写时要严格按照附件1填写规范填写。

      荣誉称号评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大学生行为规范,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3)积极加强道德修养,品行端正;

    (4)在学业学术、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有较好表现;

    (5)积极参加体育运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6)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各单项测评结果均应为合格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综合测评及各单项测评结果均应为合格及以上)。

“优秀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综合测评两次排名班级前35%,各单项测评结果均应为“合格”及以上;原则上在校期间曾经获得过两次及以上校级荣誉称号。

(三)名额分配

1.基准名额计算方法:以教务处提供2018年入学且目前仍在校学生名单基准进行计算

2.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不占用所在学院名额,但须经过个人申请、班级和学院统一逐级审核公示后报送。



二、 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2022年应届毕业研究生

2.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5%

(二)评选办法及程序

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30号)及本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组织评审。

   优秀毕业研究生。用以表彰在读期间品学兼优的毕业研究生,主动面向艰苦行业、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者或对学校有特殊贡献者优先考虑,奖励人数为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5%

    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优秀毕业生申报具体要求:(1)应届毕业研究生;(2)品学兼优,有模范带头作用;(3)研究生在读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各班确定推荐名单后,请拟推荐人选填写《附件2. 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样表)》和《附件3:2022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12前将本班两个表格电子版报送至dyj824867931@163.com,纸质版申请表交给学院222办公室

(三)名额分配

基准名额计算方法:根据2022届毕业研究生数进行计算。


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填报个人信息需确保真实规范。

2.如获得荣誉称号的学生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将对荣誉称号予以撤销。


附件下载.rar(内含附件1-附件5)

附件1: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规范

附件2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样表)

附件32022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4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5: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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