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海渔业资源具有流动性、非储藏性等自然属性,单一主体的管理模式难以实现善治目标,社区共管成为近海渔业资源治理的主流路径。基于华南地区梅村的案例研究,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社区共管之所以可能,关键在于其实现了国家与社会、治理与发展的关系协调。研究发现,社区共管以农村基层组织为主体,凝聚整合了党和政府、社会组织及渔村、渔民等多元主体的治理优势与资源,实现了从动员参与到主动参与的转变,有助于渔村治理能力提升与治理共同体的重构。在此基础上,随着海洋生态环境修复与滨海旅游业发展,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得以实现,促进了渔民转产增收和多元主体共同受益,以渔村集体经济为基础的发展共同体逐步形成,近海渔业资源治理得到推进。本文认为,社区共管有助于完善国家监管模式,并与西方治理理论形成对话,对构建近海渔业资源治理的中国方案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近海渔业资源治理;社区共管;治理共同体;发展共同体;
知网链接:https://kns.cnki.net/kcms2/article/abstract?v=3uoqIhG8C45S0n9fL2suRadTyEVl2pW9UrhTDCdPD677DFwSL-PGYwbtCjhGK4gt7SiDtDeUISpOtldPUIhWidrxhip3Ylmw&uniplatform=NZKPT
原文载于:刘敏.社区共管何以可能——梅村近海渔业资源治理的案例研究[J/OL].农业经济问题:1-15[2023-03-25].